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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960年中国税务大事记

  1949年税收大事(建国初期:1949 — 1957年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到1957年是我国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在清理旧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多税种、多次征为特征的复合税制。
  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共设14种税,即货物税、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两部分)、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所、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规定:“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
  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和财政部召开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席兼财政部部长薄一波在会上作了报告。
  11月28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复函财政部,同意成立税务总局。

  1950年税收大事

  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成立。
  1月27日,政务院通过《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货物税暂行条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和《关于关税政策与海关工作的决定》。
  1月30日,政务院通令颁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
  3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通知》,政务院通过《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规定》,这两个文件中都提出了加强税收工作的重要措施。
  3月24日,政务院通过《关于统一国家公粮收支、保管、调度的决定》。
  4月3日,政务院发布《契税暂行条例》。
  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毛泽东主席在会上作了题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
  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并公布《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
  9月20日,政务院发布《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12月19日,政务院发布《屠宰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组织通则》、《税务复议委员会组织通则》和修正以后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货物税暂行条例》。

  1951年税收大事

  1月1日,《中央税务公报》创刊。同年2月16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为公报题写刊名。
  1月16日,政务院发布《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
  5月10日,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暂行实施条例。
  8月8日,政务院发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8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税必须贯彻查四定产依率计征的指示》。

  1952年税收大事

  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五反”的内容之一是反对偷税漏税。
  6月26日,财政部印发《农业税征收业务暂行通则》。
  8月14日,政务院发布《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办法》。
  9月29日,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海关总署发布《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12月31日,经政务院批准,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布《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和《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

  1953年税收大事
  5月23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受灾地区税收减免办法》。
  6月至8月,全国财经会议召开,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会议总结中提出了过渡时期的税收任务和税收政策。
  10月3日,中共中央转发《财政部关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的报告》。

  1954年税收大事
  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1956年税收大事

  5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文化娱乐税条例》。次日,财政部发布《文化娱乐税条例施行细则》。
  5月15日,财政部发布《各级税务监察工作细则》。
  8月3日,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对私营工商业在改造过程中缴纳工商业税的暂行规定》。
  10月17日,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合作社纳税监督检查的报告。
  12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农村工商税收的暂行规定》。

  1957年税收大事
  12月,全国省、区、市税务局长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李先念到会作了讲话

  1958年税收大事
大跃进时期:1958 — 1965年)
  1958年,我国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曾经一度在城市国有企业试行“利税合一”,在农村人民公社试行“财政包干”。至此,我国的工商税制共设9个税种,即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盐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娱乐税和牲畜交易税。
  3月22日,中共中央同意财政部的报告,决定改革工商税制。
  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同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税平均税率的规定》。
  9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9月13日由国务院公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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