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PS 高层经济参考 综合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社会诚 信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普及工作,加大舆论、社会监督的力度,营造“有信者荣、失信 者耻、羌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二)行动目标
  2003年,成立信用行业协会,信用管理培训达到5000人次,组织开展多样化的诚信主 题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2005年,信用行业趋于成熟,从业人员达到5000人,各行业信用 管理人才基本满足社会需求,诚信宣传普及程度大大提高,社会诚信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举措
  1、加强诚信宣传力度.宣传、文化部门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 强诚实守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知识的教育,组织新闻、出版、文艺、广播电视等机 构广泛深入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
  2、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起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发挥 行业协会在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信用服务行业 发展壮大。
  3、开展信用管理培训.推动相关培训机构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 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信用管理水平。
  4、抓好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引进国内外信用专业人才的力度,支持上海财经大 学及其它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设置信用管理课程,培养信用专业人才,引导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吸收使用信用专业人才。

社会信用缺失制约经济发展


  在信用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 出问题。
  造成社会信用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缺乏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信用文化环境,企业 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缺乏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机制,失信惩罚 机制不健全导致失信成本过低和未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管体系。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目标是:从“十五”后期到2012,大体利用 8-10年的时间, 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 系的基本框架。在完成上述目标的基础上,再用大体上8-10年左右的时间,到 2020 年前

 
15
 
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