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完善监管法规规章,尽可能避免制度缺陷。严格依法监管,执法必严,违法必
纠。应严把机构的市场准入关,建立一套机构设置的考核体系,把业务量、成本、经济效 益、资本金或营运资金、内控制度及主要负责人的拟任资格等因素都纳入该体系之中,加
强机构的业务监管,建立一种平等的竞争机制,使其在界定的业务范围内合法、稳健经营 与发展。
2、要继续发挥金融债权联席会议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坚持 系统内贷款企业信用状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监督。
3、继续加大商业承兑汇票的试点工作,重构良好的银企关系,让更多的企业充分认识 到“信用就是财富”、“信用就是无形资产”,从而真正建立起银企双赢的格局。
4、要完善和增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功能。
进一步提高信贷咨询系统的科技含量,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建立企业、个人征信系 统。督促商业银行凭贷款卡放贷,进一步建立完善还款记录制度。进一步充实借款企业信
息,主动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加强风险提示。
(三)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加强社会对银行信用的监督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的行为进行举报。强化信息披 露,提高透明度,强化市场约束。发挥会计、审计事务所及信用评估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委托其开展对金融机构的审计、检查和评估。
全国工商局长会议上透露了一系列即将启用的企业信用监管措施,其中包括建立企业 信用监管指标体系,所有的企业都将被纳入这一体系中,实现对企业从注册到注销的全过
程监管、工商部门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红黑榜”、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信用等级差的企 业被要求限期注销的同时企业法人代表的再经营行为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新实施的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由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三方面的信用指标 构成,同时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外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指标作为参照。
市场准入方面的指标有:企业名称、投资人的身份、章程、经营期限、年检申报材料。
市场经营行为指标有:经营范围、公平交易行为、广告行为、商标使用情况等。
市场退出指标有:破产宣告、解散或吊销事由、清算人、清算公告情况、清算报告。
另外还有资产状况、银行信用登记、金融债务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指标作为其它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