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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使用“模特奥运”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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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根据“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事务部”的请求,对设立在本市北京东路668号东楼22层的“模特奥运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依法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办公室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刻制“模特奥运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公章,以“模特奥运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组织“首届模特奥运”大赛活动。其擅自使用“奥运”、“Olympic”字样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目前,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在对这一违法行为依法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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